PETER PARKS
An aerial view shows high-rise buildings in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Hong Kong on September 16, 2026. Hong Kong's government unveiled plans to significantly boost investment on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as it aims to align the financial hub with mainland China's development goals. Peter PARKS/Getty Images

香港證監會(SFC)10月12日發表諮詢總結,表示將落實修訂《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下稱《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修訂新增「附條件」工具,讓證監會在即時停牌以外多一個選擇,並把更多證監會決定交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SFAT)作全面覆核。修訂須經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證監會預期2027年第一季生效。

證監會自2017年起採取「前置式監管」,利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賦予的權力,在懷疑出現欺詐或其他嚴重失當行為時及早介入,補傳統執法行動之不足。

停牌以外,多一個選擇

過去,證監會如認為有關文件載有在要項上屬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基於維持市場秩序、保障投資者等理由,可根據第8(1)條指示聯合交易所(聯交所)暫停有關股份的一切交易。停牌期間,股東無法沽出持股。

新增的第7A條,容許證監會向上市發行人施加條件,發行人須遵守,股份才可繼續買賣。證監會只可在符合以下三項法定理由之一時行使權力:股東未獲提供足以作出投資決定的資料;公司業務或事務的處理涉及失當行為或不當做法;或基於保障投資大眾或公眾利益。

證監會列舉的例子,大多是要求公司補充披露或解釋交易理據。例如,公司擬以龐大代價收購缺乏盈利往績的目標公司,證監會可要求公司取得獨立估值,並說明董事已作盡職審查。又如某次配售集資額遠低於公司一個月營運開支,卻會嚴重攤薄股東權益,公司可被要求證明確有資金需要。

證監會表示,施加條件前會評估相關事實,並讓公司有機會回應。公司如未遵守條件,證監會會先發出警告信,給予合理時間補救,仍不履行才可能指示停牌。停牌權力並未取消,新工具是在個別個案中提供較溫和的選擇,是否採用視乎個案情況。

證監會亦簡化復牌程序:可在公司申請,或公司未有申請時主動啟動復牌程序;若要拒絕復牌或指示除牌,須先讓公司有合理機會陳詞。

新股上市:條件可延續至上市後

證監會本來可在不反對上市的前提下附加條件(第6(3)(b)條)。新增的第6(3B)條明確訂明,有關條件可在上市後繼續適用。證監會形容此舉屬技術及澄清性質,不會降低上市門檻、讓質素較差的公司上市,或減低投資者保障。證監會預期,持續條件只會在有限情況下使用,即疑慮需要持續關注、但未構成反對上市理由時。

證監會的例子包括:申請人具備「問題IPO」特徵(如隱含市盈率明顯高於可比公司、包銷佣金高達約10%),可要求其聲明沒有附帶安排,並在上市後披露相關交易及所得款項用途。又如前高層曾被定罪,上市後若要委任其為董事或高層,須先公告並披露其刑事紀錄。有關條件須在招股章程中披露。

此外,證監會如已向申請人發出反對通知,日後可在申請人解決問題後撤回通知(新增第6(2A)條),讓申請程序繼續。有回應者擔心修訂會增加上市成本和合規負擔,證監會則表示條件只會在有限情況下使用。

資料索取與兩項豁免

新增第7B條,容許證監會要求上市發行人提供其合理需要的資料,即把原有第6(1)條向申請人索取資料的權力延伸至上市後事宜。證監會亦可視乎個案,改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79條要求提供資料。

修訂亦取消《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4(b)及4(d)條的自動豁免,即按比例優先發售(例如供股)及僱員購股權計劃發行的證券,將納入「上市申請」的涵蓋範圍。證監會表示,目的是處理豁免遭濫用而損害投資者的情況,使其可在嚴重個案中介入。證監會預期絕大部分有關交易不受影響,也不會增加發行人的披露或合規責任。

覆核權交予SFAT

目前,證監會反對上市及根據第6(3)(b)條施加條件的決定,已可由SFAT覆核。修訂後,上市公司如不服以下決定,均可申請SFAT作全面覆核:

  • 第7A條施加的條件
  • 第8(1)條的停牌指示
  • 復牌條件及拒絕復牌
  • 指示聯交所除牌

證監會表示,此舉是把原由證監會委員會處理的覆核,轉交獨立審裁處,並沒有改變SFAT的組成、委任機制或獨立性。SFAT主席須由法官或前法官出任,由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推薦委任。按修訂草案,證監會施加條件及指示停牌的決定即時生效。

後市觀察

規則生效後,市場可留意三點:附帶持續條件的新股申請佔整體申請的比例;獲施加條件的公司中,有多少最終因未遵守而被停牌;以及SFAT覆核所需時間,和證監會決定被撤銷或修改的比例。有關數據須視乎證監會及SFAT日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