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兵咸預留10億賠恒大小股東,清盤人為何要求法院推翻?
證監會指款項來自羅兵咸而非恒大資產,不影響債權人申索優先次序;清盤人則憂慮事務所日後無力應付約570億元索償。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與羅兵咸永道香港(內地稱普華永道,下稱羅兵咸)今年4月就恒大審計案達成協議,羅兵咸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前提下,預留10億港元,賠償中國恒大(前股份代號:3333)的合資格獨立少數股東。恒大清盤人不服,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9月24日表示,法院預計10月底左右作出裁決。
協議內容:預留、而非罰款
證監會4月23日公布,羅兵咸同意預留10億港元,經由獨立管理人監督的程序分發予合資格獨立少數股東,詳細賠償安排日後公布。證監會表示,若羅兵咸履行協議條款,不會再對其採取行動。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指,這是首次有已倒閉公司的核數師,向因虛假財務報表而蒙受損失的獨立少數股東作出賠償。
同日,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另對羅兵咸罰款3億港元,並禁止其半年內承接公眾利益實體的新客戶;兩名前註冊負責人合共被罰1,000萬港元。兩項安排合計涉及約13億港元。10億港元屬賠償安排,並非罰款。
證監會的指控:虛增收入,核數師未盡職
證監會認定,恒大2019及2020財政年度的業績公告及年報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主要手法是在物業尚未竣工交付前提早確認銷售收入。按證監會的結論,兩年經審核收入分別被誇大約2,139億元人民幣(約2,330億港元)及3,502億元人民幣(約3,820億港元),升幅為44.79%及69.03%。證監會稱,兩年原先報告的335億元及314億元人民幣(約365億及342億港元)利潤,實應為71.2億元及199億元人民幣(約78億及217億港元)虧損。
證監會亦指,羅兵咸在審計過程中未有維持獨立性,對審計工作缺乏足夠的專業懷疑,未有設計及執行有效的實地視察,並曾「主動默許」恒大管理層操縱審計樣本。羅兵咸表示不承認這些指控,也不同意證監會的結論。
內地方面,中國財政部與中國證監會2024年9月已就恒大審計,對羅兵咸永道內地成員所普華永道中天罰款4.41億元人民幣(約4.8億港元),並暫停其業務6個月。
爭議核心:誰先賠?
恒大清盤人(安邁顧問的黃詠詩與Edward Middleton)6月12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銷協議,理由主要有二:其一,羅兵咸是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並非《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受規管人士,會財局才是負責監管的機構,證監會沒有獨立權力與其和解;其二,證監會在決定時未有顧及協議會否令債權人受到不公平損害。
清盤人並指,恒大已就審計疏忽向羅兵咸香港、普華永道中天及羅兵咸永道國際追討約570億元人民幣(約620億港元),若羅兵咸先向股東賠付10億港元,日後可能無力承擔民事索償。恒大總負債約2.4萬億元人民幣(約2.6萬億港元)。
證監會反駁,稱《證券及期貨條例》賦予其廣泛權力以和解方式處理紀律事宜,並有責任保障獨立投資者。據《南華早報》報道,8月19日聆訊上,證監會代表律師形容清盤人不滿的是小股東獲「插隊」先獲賠償。
戴霖9月24日在研討會上重申,該筆賠償款項來自羅兵咸,而非恒大財產,從未屬於可用以清償恒大債權的資產,因此並未改變債權人之間的申索優先次序,清盤人所指的「被繞過的法定優先次序」實際上未被觸發。他稱有關論點目前正由法院考慮。
接下來要看
- 高等法院的司法覆核裁決:戴霖稱預計10月底左右;另有報道稱法官表示會在10月前頒布決定,兩者說法略有出入。
- 證監會公布賠償程序的詳細條款,包括合資格股東如何申索。
- 清盤人對羅兵咸的570億元人民幣索償官司進展。8月26日,高院已駁回羅兵咸永道國際申請被剔出被告名單,認為其對恒大負有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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